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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学院师生参加中国能源法研究会2017年年会
  • 发布日期:2017/09/14 16:26:52

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2017年年会日前在北京召开,本次年会的主题是“能源法立改废与能源法学科建设”。来自全国人大法工委、财经委、环资委,国务院法制办、国家能源局以及中国法学会等部门、机构的有关领导,以及来自能源产业界、高等学府和研究机构、法律实务机构的能源法学和法律工作者共计12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收到论文60多篇。陕西省能源法学界提交会议论文7篇、译文2篇;其中,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师生提交会议论文6篇、译文1篇。胡德胜教授、张冰副教授以及博士研究生王涛参加,胡德胜教授作大会报告,张冰副教授和王涛博士生作年会论坛报告。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王其江,中国能源法研究会会长石少华作重要讲话。中国能源法研究会名誉会长叶荣泗、中国能源法研究会顾问吴钟瑚、全球能源互联网发展合作组织孔志明处长、中国能源法研究会副会长曹富国先后就能源法研究会的20年发展历程、能源立法与能源法的学科发展、全球能源互联网建设中的法律问题以及加强《能源法》学科建设做了年会主旨报告。年会通过大会主旨报告、大会报告以及年会论坛等多种形式进行了研讨交流。法学院师生在中国能源法研究会2017年年会上的学术风采,赢得了与会代表的广泛好评。

胡德胜教授作了题为“论能源法学的独立学科地位和体系”的大会报告。他从学科的内在条件和外在表现条件两个方面论证,认为能源法学已经成为一门独立的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于理论构建方面,他认为能源法学的体系应该由总论、能源生产供应分论和节能减排分论三个部分组成;两个分论的结构在于大体上对应确保能源供应安全以及将温室气体排放控制于一个适当水平这两个能源议题的核心问题。胡德胜教授还作为点评嘉宾参加了分论坛(一)“能源法教学、人才培养、学科建设交流”。在分论坛(二)“完善能源立法 推进电力法修改”中,张冰副教授作了题为“电力市场模式下电网企业应急处置义务、责任分担研究”的年会论坛报告。她认为,电力市场模式下,随着电力系统紧急事故范围的变化、电网企业拆分的进行,电网企业应急处置义务和责任分担也随之变化。在分论坛(一)“能源法教学、人才培养、学科建设交流”中,博士生王涛同学以报告形式向与会专家和学者介绍了由其翻译的《能源法和能源法哲学的演进——能源分析和研究人员的见解》一文。根据能源法每个演进阶段背后的驱动因素,该文将能源法的演进划分为分别以生产安全、能源安全、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和能源正义为驱动因素的五个阶段。这一划分方法采用了与国内学界不同的独特视角。

年会期间,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召开了第一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石少华会长所做的《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2016年度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吸收个人会员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增补刘辉、唐明毅为常务理事的议案;审议通过了聘任刘春瑞为研究会副秘书长的议案;审议通过了更换任华为副会长的议案。胡德胜教授作为常务理事和委员会副主任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