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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丝路法学院联盟”第二届院长峰会暨“一带一路法律论坛”在澳大利亚举行
  • 发布日期:2016/11/08 00:00:00
 

114日至5日,由西安交大法学院发起成立的新丝路法学院联盟在澳大利亚悉尼举行第二届院长峰会暨“一带一路法律论坛”,会议由新南威尔士大学法学院承办。来自中国、中国台湾、中国香港、澳大利亚、美国、芬兰、俄罗斯、巴西、新加坡、南非、以色列等国家或地区的代表和专家出席了会议。新丝路法学院联盟理事会主席、西安交大校长助理兼法学院院长单文华教授,联盟秘书处秘书长、西安交大法学院院长助理苏金远教授出席了会议。

114日,联盟举行第二届院长峰会。峰会由联盟理事会主席单文华教授和联盟理事会副主席、新南威尔士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科林·匹克教授共同主持,苏金远教授代表秘书处作联盟年度工作报告。峰会上,各理事就过去一年内其成员单位在联盟框架内开展的合作活动和未来的合作规划进行了交流,并就联盟定位和中长期发展目标、学生联合培养、教师互访、合作研究、网站建设、跨组织合作、运行经费等事项进行了深入讨论。

联盟理事会一致决定,接收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学院和以色列耶路撒冷希伯来大学法学院为联盟新成员单位。至此,新丝路法学院联盟成员单位增至23家,覆盖亚洲、大洋洲、欧洲、北美洲、南美洲和非洲六大洲14个国家或地区。理事会同时决定,联盟2017年和2018年峰会将分别由武汉大学法学院和俄罗斯人民友谊大学法学院承办。

115日举行的“一带一路法律论坛”上,与会专家就法治建设、法学教育、法律实务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的角色定位进行深入的研讨。与会专家一致认为,法治建设是“一带一路”建设顺利开展的重要保障,法学教育界担负着培养国际化法律人才的重任,加强法律实务领域的合作,提升法科学生的实践能力将有利于助推“一带一路”建设的顺利开展。

新丝路法学院联盟于201512月成立,是第一个由中国法学院倡导,具有国际包容性,追求卓越的全球性法学院联盟组织。联盟旨在为成员单位在法学教育和研究等领域开展双边和多边合作提供平台。联盟成立一年来,各成员单位在学术交流、人才培养等领域的合作已经取得显著成果。例如,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与新南威尔士大学法学院合办的“中澳丝路班”于20169月启动,此外西安交大还与赫尔辛基大学法学院、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学院和俄罗斯人民友谊大学法学院签署了联合培养、师资交流合作协议。联盟还共同举办高端学术活动。例如,20163月和5月,联盟先后在印度德里大学法学院、芬兰赫尔辛基大学法学院成功举办了国际化法学教育论坛和“一带一路”论坛。

联盟第一年的成功运行与第二届院长峰会的召开为联盟的长远与健康快速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