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日间钓鱼岛主权争议的态势和研究讨论,国内外都陷入了就钓鱼岛而论钓鱼岛的狭隘路径;目前,1945年《波茨坦公告》是一项仍然具有法律拘束力、构成战后国际政治和法律秩序根基的国际条约,而且任何国家都不能、不愿或者不敢对之予以否认;只有坚持以该公告为依据,以日本的主权范围目前在国际法上仅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和四国这四座岛屿为切入点,着眼于大局,制定中国在岛屿主权和海洋权益上的全面对日策略,才能占据主动地位和优势,从而促进更有效地解决包括钓鱼岛主权问题在内的中国在岛屿主权和海洋权益上的与日本之间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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