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座题目:中美国家安全审查法律比较分析
讲座人: 冷帅,博士研究生
时 间: 2017年9月14日(星期四)上午9:00-10:00
地 点: 西安交通大学主楼E座1003会议室
讲座简介:
中美两国都有外国投资国家安全审查法律制度(NSR)。由于中国和美国是世界上最大的两个外国直接投资(FDI)东道国,两国双边直接投资数量和潜力巨大;双边投资条约(BIT)谈判也正在两国之间进行,所以外国投资国家安全审查会产生重要的影响。NSR是BIT谈判的一个关键问题。然而,两国国家安全审查法律制度存在较大差异。美国法律要求国家安全审查申请自愿提交,并且审查措施具有追溯效力,从而导致间接征收是可能的。目前,中国法律正常情况下(自贸实验区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的除外)要求投资进行事前审批,所以不会有对设立后国际投资采取国家安全审查措施而造成征收任何间接征收或国有责任。在事先批准设立投资后,东道国仍然可能采取合法措施保护国家安全利益免受伤害。虽然美国和中国有着不同的投资法律制度,但通过谈判和实践可能趋于一致。